.1 综合吊挂系统
综合支吊架需选用品质相当或不低于喜利得、慧鱼、协力得等知名品牌产品,且具有三条轨道交通线路的地下车站业绩,并提交合同证明文件,且同一条线路上的多个合同,将被视为单条轨道交通线路业绩。此类型设备和材料在同一标段内,投标人须采用同一品牌的产品。
本工程采用的综合吊挂系统包括综合支吊架及抗震支吊架,是以工厂预制的零部件,运输至施工场地,在现场进行组装的支吊架产品。综合吊挂系统采用标准连接件与标准成品槽钢,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标高或位置调节,能根据以后系统运行需求进行系统扩展。其本身要求达到防腐、抗振动等各项要求,在现场免焊接免涂刷防腐涂料。综合吊挂系统与混凝土采用锚栓连接,与钢结构采用夹具免焊连接。
由于本工程的特殊性,综合支吊架产品的使用环境为:夏季最高温度达50℃,冬季最低温度达-15℃,并长期处在露天环境或地铁潮湿(相对湿度95%)和有杂散电流腐蚀的环境;同时受列车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周期性活塞效应影响。
综合支吊架由支撑、金属杆件、抱箍、托架、吊架、锚栓等组成。
抗震支吊架与建筑结构体牢固连接,以地震力为主要荷载的抗震支撑设施。由锚固体、加固吊杆、抗震连接构件及抗震斜撑组成,组成抗震支吊架的所有构件应采用成品构件,连接紧固件的构造应便于安装。
1.1.1 采用规范及标准
综合吊挂系统制造厂家应根据设计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管线综合深化设计,并应满足下列规范和标准:
《03S402室内管道支架及吊架》
《19K112金属、非金属风管支吊架(含抗震支吊架)》
《04D701-3电缆桥架安装》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201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2010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 50981-2014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3-2016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1-2017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2015
《地铁设计规范》 GB 50157-2013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 50367-2013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 JGI 145-2013
《混凝土用膨胀型、扩孔型建筑锚栓》 JG 160-2017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550-2010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两册]》 GB/T 50299-2018
1.1.2 工程范围
综合吊挂系统的安装区域主要为:
车站公共区、设备及管理用房区走廊、空调机房等管线密集区域。五年内(2015年11月1日至今)具有三条及以上轨道交通地下车站业绩,并提交合同证明文件,且同一条线路上的多个合同,将被视为单条轨道交通线路业绩。设备和材料在同一标段内,投标人须采用同一品牌同一档次的产品。
本工程的综合吊挂系统主要服务对象为:风管、水管、强电电缆桥架、弱电电缆桥架(通信、信号、综合监控、FAS/BAS、AFC、站台门等)、气体灭火管线及其他相关管线的安装、检修。
供货商应配合设计院做好综合吊挂系统的二次设计工作,同时投标人要负责代表招标人做好全车站管线施工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本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不小于30年。
锚栓建议选用知名品牌产品。此类型设备和材料在同一标段内,投标人须采用同一品牌同一档次的产品。
1.1.3 技术要求
1.1.1.1 材料要求
1、具体材料要求:
综合管线的吊架系统的框架、支吊架材料应适应地铁车站的使用环境:适应地铁潮湿和有杂散电流腐蚀的环境;同时能够承受机车运行过程中对结构产生的振动影响。
管线支吊架系统由成品槽钢、锁扣螺母、连接件、管束、管束扣垫、锚栓组成,连接件与锁扣螺母通过机械连接可以随意调节管道支架的尺寸、高度。此支吊架现场应做到不焊接,并由锚栓与原有混凝土结构可靠连接。
槽钢采用冷轧成型的标准型材,槽钢壁厚不小于2mm,以保证槽钢的受力性能,并且提供相应的力学测试报告。
槽钢卷边上以及锁扣螺母上与槽钢接触的相应位置处应有机械加工的连续齿牙,齿牙的高度不小于1mm,间距不大于2mm,所有配件的安装依靠机械咬合实现,防止地铁结构振动造成螺母松脱。严禁采用任何以摩擦作用来承担受力的连接方式。
投标人应保证整个综合支吊架系统安装完成后具有安全的抗振、抗冲击、抗滑移性能;成品型钢及其连接件应能够抵抗不少于5万次的疲劳荷载作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为保证整个系统安装完成后具有安全的抗振、抗冲击、抗滑移性能,槽钢与锁扣螺母的连接为保证综合管线支吊架的耐久性,双拼槽钢须采用激光焊接或机械铆接,禁止穿透式点焊连接,以保证双拼槽钢的整体的传力可靠及长期性能。
锚栓采用具有适应开裂混凝土性能的金属锚栓或具有适应开裂混凝土性能的化学锚栓,并具有相应的抗冲击性能和一定的耐火时效,需要提供相应的测试报告。所有产品的零配件及型材在工厂内预制完成,根据现场尺寸装配,不允许在现场进行焊接。
为保证本项目的安全质量,材料供应厂家必须配备专门的技术人员配合设计院进行支架力学设计,提供每个支架的设计详图和计算书,并提供现场的安装培训和指导。投标人应配合设计单位进行综合支吊架的深化施工图设计。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
2、基本要求:
(1)槽钢连接安全可靠,整套综合管线安装完成后应具有安全的抗震、抗冲击、抗滑移性能,并且提供相应的力学测试报告。
(2)配套安装金属管道的管卡内需配惰性橡胶内衬垫,以达到绝缘,防震,降噪(降噪至少达到16dB)的效果。
(3)固定支架用锚栓采用具有适应开裂混凝土性能的金属锚栓,并具有相应的抗震性能、抗冲击性能、抗疲劳性能和一定的防火时效,锚栓具有防腐蚀性能,为保证顶面施工质量,不宜采用化学类产品。
(4)抗震支吊架系统应依据《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进行抗震设计并采用成品支架系统;
(5)抗震支吊架系统应依据《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CJ/T 476-2015)进行测试,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6)抗震支吊架系统使用的C型槽钢,其钢材屈服强度不低于250MPa,抗拉强度不低于330MPa;
(7)抗震支吊系统使用的C型槽钢的表面处理必须为热镀锌(厚度不低于45um),或钝化镀锌加环氧喷涂(厚度不小于70um),零配件可采用热镀锌或电镀锌;
(8)抗震支吊架的间距应满足GB50981-2014《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第8.2.3规定要求:
管道类别 | 抗震支架最大间距(m) | ||
侧 向 | 纵 向 | ||
通风及排烟管道 | 新建工程普通刚性材质风管 | 9 | 18 |
新建工程普通非金属材质风管 | 4.5 | 9 |
抗震支吊架的布置应严格根据GB50981-2014《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第8.3章的要求设置。
侧向、纵向抗震支吊架的斜撑安装,垂直角度宜为45°,且不得小于30°,抗震吊架斜撑安装不应偏离其中心线2.5°。
(9)抗震连接构件与混凝土结构体连接的锚栓应使用具有机械锁键效应的扩底型金属锚栓,并具有相关的第三方测试报告。锚栓螺杆材质不低于8.8级钢,采用热浸镀锌钝化防腐,镀层厚度≥50μm。
1.1.1.2 材质及工艺要求
(1)槽钢、管卡及各种连接件:Q235/S250GD / S235JR钢材或同等性能钢材
连接螺栓: 8.8级
锁扣螺母: 8级
通丝螺杆: 不小于4.8级
根据GB 50018-2002的3.01条规定:用于承重结构的冷弯薄壁型钢的带钢和钢板,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规定的不小于Q235钢。
综合支吊架材料,槽钢及连接件的表面处理必须为热镀锌(厚度不低于45um),或钝化镀锌加环氧喷涂(厚度不小于70um),360h中性盐雾测试结果不得低于7级;零配件采用电镀锌,镀层厚度不低于5um。槽钢现场切割部分切口,应保证切口断面垂直,切割后应使用砂纸或板锉去除切口毛刺,然后用对切口进行涂层修补处理,热镀锌槽钢用喷锌罐补锌,修补后的涂层厚度应不小于原涂层厚度。
管线支吊架系统由C型成品槽钢、锁扣螺母、连接件、管束、管束扣垫、锚栓组成,连接件与锁扣螺母通过机械连接可以随意调节管道支架的尺寸、高度。此支吊架现场应做到不焊接,并由锚栓与原有混凝土结构可靠连接。
槽钢采用冷轧成型的标准型材,槽钢型号采用21×41,21D×41(双拼),41×41,41D×41(双拼),52×41,72×41,52-72D×41(双拼),各型号槽钢截面数据满足以下要求:
槽钢型号 | 21×41 | 21D×41 | 41×41 | 41D×41 | 52×41 | 72×41 | 52-72D×41 |
槽钢壁厚 | 2mm | 2mm | 2mm | 2mm | 2.5mm | 2.75mm | 2.5mm/2.75mm |
惯性矩(cm4) | 0.2 | 4.98 | 5.37 | 30.69 | 11.4 | 28.7 | 115.41 |
开口向上截面模量(cm3) | 0.85 | 2.42 | 2.54 | 7.43 | 4.28 | 7.80 | 18.61 |
开口向下截面模量(cm3) | 0.94 | 2.42 | 2.66 | 7.43 | 4.50 | 8.15 | 18.62 |
1.1.1.3 综合吊挂系统要求
(1)综合吊挂支架系统采用国标图集《装配式管道吊挂支架安装图》(03SR417-2)为标准,本工程采用矩形支吊架为主要形式。综合支吊架现场不焊接,由锚栓与混凝土结构可靠连接。
(2)结构安全性计算的要求:结构荷载分项系数不应小于1.4,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相应重要性系数为1.1,施工安装荷载不大于50kg/m2;对于竖向吊杆较长(其有效长度大于或等于2.5米)及承担管道固定支架,加固方案根据具体验算确定。为了保证管线调整的需要,在计算吊架竖杆和主要横担时,其结构承载能力应考虑不小于20%的余量。
(3)系统管线荷载要求
1)通风系统镀锌钢板铁皮风管通风系统管线荷载要求
序号 | 风管长边(mm) | 风管短边(mm) | 风管壁厚(mm) | 风管载重kg/m |
1 | 320 | 200 | 0.5 | 4.9 |
2 | 500 | 320 | 0.6 | 9.2 |
3 | 630 | 400 | 0.6 | 11.6 |
4 | 800 | 630 | 0.75 | 20.2 |
5 | 1000 | 800 | 0.75 | 33.9 |
6 | 1200 | 630 | 1.0 | 34.3 |
7 | 1600 | 800 | 1.0 | 45.2 |
8 | 1600 | 1250 | 1.0 | 53.7 |
注:上表为理论值(未乘安全系数),其他风管规格由各车站根据各自情况补充计算,最终荷载由安装单位根据现场管线布置的最大断面处的所有管线的最大荷载进行计算为准。
a)车站新风通风系统风管,按照双层彩钢负荷风管考虑,内、外层彩钢板厚度均为0.5mm,中间夹离心玻璃棉保温材料,风管总厚度为25mm。风管重量(双层彩钢复合玻纤风管)按照15kg/m2考虑。
b)车站设备管理用房风管按照普通镀锌钢板铁皮风管考虑,保温材料采用40mm厚玻璃棉保温材料,重量按照15kg/m2考虑(铁皮加玻璃棉)。
c)风管规格不限于:1800 X 630、1600 X 800、1200 X 630mm、1000 X 800mm、800 X 630mm、630 X 400mm、500 X 320mm、320 X 200mm等。风管风压为:≤1000Pa。
2)动力照明系统管线荷载要求
序号 | 桥架规格 | 桥架本体重 kg/m | 电缆载重kg/m | 总荷载重kg/m |
1 | 800 X 150 | 60.6 | 332.6 | 393 |
2 | 600 X 150 | 48.7 | 276.2 | 325 |
3 | 400 X 150 | 36.2 | 141.6 | 178 |
4 | 300 X 150 | 22.4 | 105 | 127 |
5 | 400 X 100 | 32.6 | 95.5 | 128 |
6 | 300 X 100 | 20.3 | 69.9 | 90 |
7 | 200 X 100 | 16.9 | 46.3 | 63 |
8 | 100 X 100 | 11.7 | 33 | 45 |
注:上表为理论值(未乘安全系数),其他桥架规格由各车站根据各自情况补充计算,最终荷载由安装单位根据现场管线布置的最大断面处的所有管线的最大荷载进行计算为准。其中电缆桥架为托盘式桥架(含防护盖板),内敷设铠装电力电缆(电缆在桥架内横断面的填充率为总截面积的70%)进行载重计算(载重单位:kg/m)。
3)给排水系统管线荷载要求:
序号 | 管道规格 | 空管体重 kg/m |
1 | DN300 | 85.2 |
2 | DN200 | 36.1 |
3 | DN150 | 19.3 |
4 | DN100 | 11.5 |
5 | DN80 | 8.88 |
6 | DN65 | 7.54 |
7 | DN50 | 5.61 |
8 | DN40 | 4.10 |
9 | DN32 | 3.56 |
10 | DN25 | 2.55 |
注:上表中管道重量以镀锌钢管为例,其余管材及规格由投标人自行计算。管道荷载计算时应考虑水的荷载,并乘以1.3的安全系数。风道和出入口内给水管及室外明露冷却循环水管保温措施。保温材料的绝热层采用离心玻璃棉,管道公称直径DN<150时,防冻保温厚度为40mm, 管道公称直径DN≥150时,防冻保温厚度为50mm。管道自重、受力计算等应满足《室内管道支架及吊架》(03S402)的相关要求。
4)气体灭火系统管线荷载要求:
序号 | 管道规格 | 空管体重 kg/m |
1 | DN100 | 27.94 |
2 | DN80 | 15.98 |
3 | DN65 | 11.91 |
4 | DN50 | 8.58 |
5 | DN40 | 6.04 |
6 | DN32 | 4.56 |
7 | DN25 | 3.33 |
注:上表中管道重量以无缝钢管为例,其余管材及规格由投标人自行计算。管道荷载计算时应乘以1.3的安全系数。管道自重、受力计算等应满足《室内管道支架及吊架》(03S402)的相关要求。
(4)刚度要求
1)为保证支架的纵向刚度及减少变形,确保在各专业安装及运营期间综合支吊架的安全稳定、便捷,在管线纵向荷载作用下,吊杆的最大纵向水平位移不大于吊杆长度的1/1200,在管线横向荷载作用下,吊杆的最大横向水平位移不大于吊杆长度的1/500,横梁挠度不大于1/500。吊杆及横梁截面尺寸申请人应根据刚度要求及验算复核要求取值,确保其刚度满足上述要求。
2)槽钢截面应满足强度、刚度与稳定性验算各项指标要求。
3)对于单个综合支吊架,当单层管线荷载较大,横担长度较长的地方,需进行加强设计。
4)通风专业存在温差变形,需按规范规定设置专用滑动(滚动)支架和固定支架。通风专业的保温管道需使用成品滑动(固定)保温管卡,缓冲管道轴向温差产生的轴向力,成品保温管卡不得低于如下性能标准:
密度250 kg/m3,强度0.6 N/mm2, 温度范围0 ℃~+45℃,热导率0.045W/m·K,防火性能不小于B级。管道的盲端设置固定(防晃)支架。气体灭火管道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50mm的主干管道,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至少应各安装一个防晃支架。空调风管与支架的接触面应采用专用的绝热衬垫隔离,以防冷桥发生。
5)管道吊挂支架作为承力结构,强度和刚度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和规定,以满足工程要求。制作管道吊挂支架的材料选择应满足地铁工作环境和被夹管内介质的温度和压力要求。
6)检修要求:在设备区走廊范围内,由于空间范围较为紧张,故建议在同一剖面内各通风管道与电缆桥架之间垂直距离不小于200mm,同一标高电缆桥架间距不小于300mm,以保证相关专业的检修空间,水专业管道在保证检修空间的同时预留法兰盘的安装空间。尽量避免出现设备区走廊内管线专业与其垂直方向(横穿设备区走廊方向)某专业冲突,倘若出现冲突,本着弱让强,软让硬,小让大的原则进行调配,各专业的检修空间要求同上。
7)当抗震支吊架吊杆长细比大于100或当斜撑杆件长细比大于200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1.1.4固定锚栓
1)综合支吊架采用的固定锚栓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13、《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和《混凝土用膨胀型、扩孔型锚栓》JG 160-2004的相关规定,本工程综合支吊架系统的固定锚栓应选用后扩底热浸镀锌金属锚栓。
2)固定锚栓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设备及管道支架的动荷载及静荷载,并应同时满足拉力及剪力的要求,且锚栓承载力设计值应考虑不小于1.3倍的管道荷载。
3)固定锚栓螺杆钢材等级应不小于8.8级钢;固定锚栓应采用热浸镀锌防腐处理,热镀锌镀层应≥235g/m2,并且防腐满足使用年限及条件要求。
4)固定锚栓安装完成后,应按规范要求进行非破坏性拉拔试验,检测其受力强度(固定锚栓抗拉承载力、抗剪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在同一车站,不同型号的固定锚栓安装完成后,应按照3‰的比例(每种规格型号的固定锚栓检测数量不少于3个)进行非破坏性拉拔试验。
5)根据《混凝土用膨胀型、扩孔型建筑锚栓》JG160-2004,固定锚栓须具有国内或国际权威机构的型式检验报告,验证固定锚栓抗拉、抗剪及裂缝混凝土的使用性能。“仅对来样负责”的送样委托报告不可作为产品认证及型式检验报告。
6)为适应地铁长期振动的环境,固定锚栓应通过抗疲劳测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和测试报告。
7)为适应地铁隧道拼接缝密集的工况条件,所用固定锚栓应提供最小边、间距测试的相关报告,满足《混凝土用膨胀型、扩孔型建筑锚栓》JG160-2004最小边、间距的测试要求。
8)固定锚栓应通过依据《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9978.1-2008规定的标准升温曲线加载条件下的3小时耐火承载力测试,其3小时耐火极限承载力应满足规范要求。
9)为了保证扩孔质量,固定锚栓应使用压力直线推进式扩孔工具,满足《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13中对后扩底锚栓的要求,不得使用偏心钻扩孔的扩孔方法。
10)为保证锚栓的开裂混凝土使用及锚栓抗震性能,锚栓应提供ETA或国家权威机构认证的锚栓开裂混凝土适用测试报告,并通过ETA C1级抗震认证。
1.1.5 其他要求
(1)所有管道均按满载工作状态计算。
(2)槽钢、螺杆等长度、位置均可调整,但不宜超出可调范围。
(3)槽钢与底托相连处要保证槽钢塞到底托底部,以保证螺母的抗滑移力。
(4)现场严禁野蛮施工,应采用适当的施工措施避免直接在吊架上对管线进行拖拽。
(5)所有抗震支架应和结构主体可靠连接,当管道穿越建筑沉降缝时应考虑不均匀沉降的影响。
(6)本用户需求书并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货商应提供符合本用户需求书和工业制造标准的优质、成熟产品。本次招标采购设备选用的材料、零部件符合最新版本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并提供所采用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以及所采用版本的有关技术资料。如出现各规范及标准要求不一致时,按最高标准执行,且所有标准及规范应采用合同生效之日起的最新版本。
投标单位应对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结构特点和主要零部件组成等情况详细描述。如果供货商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用户需求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货商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供货商应在投标文件的“技术建议书”和“技术偏离表”中详细描述。
1.1.6 厂家需提供的文件
(1)厂家对综合吊架受力情况及材质选型进行详细计算,提供结构计算书。
(2)厂家经准确计算后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
(3)根据设计院的综合管线图纸及综合吊架图纸核对各部分平面图、剖面图、安装详图、各分段清单表等。
(4)提供供货产品的安装手册。投标人必须有完整的《综合支吊架技术安装手册》、《综合支吊架安装使用指南》、《综合支吊架现场安装指导手册》、《抗震支吊架技术手册》等一整套资料,以确保产品的安全与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5)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抗震、抗冲击、防火)。
(6)提供主要零部件和材料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
1.1.7 典型车站综合吊挂系统工程量
投标人应根据各机电安装标段所含具体车站数量、规模,完成综合吊挂系统(综合支架、抗震支架)的总工程量,完成投标报价,最终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投标人对综合支吊架、支吊架的抗震设计需正式出图,并由图纸审查单位审核盖章。
1.1.8配合BIM工作要求
(1)投标人中标后,应建立内部BIM管理体系,以项目为单位,指定至少一名BIM负责人员进行整个项目期内BIM工作的管理,并根据招标人要求与本线路的BIM项目中标单位进行对接工作。
(2)投标人中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人要求提交中标项目中所投全部材料的BIM族/构件模型文件,同时提供该设备的信息清单。设备族/构件模型文件应至少精细到所有型材和配件。信息清单应包含完整的几何和非几何信息,信息数据应满足全线施工、运维阶段的BIM需求。
(3)材料供货商提供的设备族模型必须与最终图纸保持一致,材料供货商必须将图纸和模型一起提供;图纸上的任何改动都必须在第一时间反映到模型上。
(4)材料供货商需提供二维码标牌并负责粘贴,二维码信息中必须包括设备族非几何信息表中的所有信息并符合轨道交通集团相关编码规则。
(5)各材料系统所提供的BIM模型必须满足BIM总体单位的整合要求。
(6)投标人应具备施工阶段BIM技术应用实施的能力(施工安装类、设备采购带安装的项目)。中标后,以BIM设计模型为基础,根据招标人具体需求,积极配合并参与实施基于现场施工需求的相关BIM技术应用。
(7)投标人中标后,负责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所投全部设备基于BIM平台或模型的相关几何和非几何信息的数据录入工作,安装类项目还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安装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
(8)本次招标范围为轨道交通XX号线一期工程全线车站综合支吊架(包含但不限于锚栓、连接件、连接螺栓、型材、端盖等全部材料,所有材料统一折合成重量进行综合报价,并附上各品类构配件理论重量表,最终以现场验收重量为准),同时厂家需要配合项目部完成图纸深化设计、受力计算并出具相关报告、指导安装、验收、培训、bim模型交付等工作 ;
(9)投标人中标后,应积极配合招标人进行包含且不仅限于以上的其他相关BIM工作。
湖北协力得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抗震支架、装配式支吊架、抗震支吊架、管廊抗震支架,集设计、通信支架、装配式支架、成品综合支吊架、U型吊架、预埋槽、BIM咨询生产、销售、安装于一体的多功能、多元化的现代化科技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核电站,发电厂改造,高铁建设,机场扩建,国家大型建筑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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